中邮速递易
中邮速递易服务协议
中邮速递易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由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邮速递易”)向快递员提供的第三方快件存储服务,本协议由您和本公司签订。本公司依据本协议的条款为您提供服务,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公司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本协议中的条款,包括减轻或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及对您的权利限制的条款,对于本协议中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您应当重点阅读。请您审阅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规则,否则您将无权使用中邮速递易提供的相关服务。您的注册或使用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全面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约束。
一、声明与承诺
- (一)您确认,在您注册成为中邮速递易用户接受本服务,或您以其他本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 (二)您同意,如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将通过在域名为http://kd.sudiyi.cn的网站进行公布以及在中邮速递易快递员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中发布公告的方式对您进行通知,且本公司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通过上述方式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 (三)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中邮速递易用户时,您已经年满18周岁,或者您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快递、配送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您在域名为 http://kd.sudiyi.cn 的网站或通过中邮速递易快递员移动客户端使用服务时,应自行判断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或转账给对方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
- (四)您同意,您在域名为http://kd.sudiyi.cn的网站或中邮速递易快递员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上发生的所有交易,您不可撤销的授权由中邮速递易按照其制定的《中邮速递易服务协议》等规则进行处理;同时,您不可撤销的授权中邮速递易有权按中邮速递易的指令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同时中邮速递易有权从本系统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物流信息、行为信息、账户相关信息等),且不因执行您的指令而对您可能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您确认,您使用本服务时,您仍应完全遵守《中邮速递易服务协议》及中邮速递易制定的各项规则及页面提示等。
- (五)您同意,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中邮速递易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市场营销,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中邮速递易会使用您所提供的信息向您展示或推送商业信息、商业广告和促销资料,向您通告或推送中邮速递易的服务或产品信息,以及其他此类根据您使用中邮速递易产品或服务的情况所认为你可能感兴趣的信息。如果您不想接受我们给您展示或推送的商业信息、商业广告和促销资料,您可通过短信提示回复退订或我们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退订或关闭。
二、定义及解释
- (一)中邮速递易账户:是本公司向您提供的唯一编号。您可自行为该中邮速递易账户设置密码,并用以查询或计量您的预充值、活动奖励或费用使用记录。您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或者本公司允许的其它方式,例如通过扫描二维码、中邮速递易投递卡刷卡登陆的方式,作为登录手段登录该中邮速递易账户。
- (二)中邮速递易投递卡:中邮速递易投递卡作为中邮速递易账户的快捷投递使用方式的一种,能提高您对中邮速递易的使用效率。您可根据需求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投递卡,工本费为20元人民币/张。
三、中邮速递易服务
- (一)充值服务:您可通过域名为http://kd.sudiyi.cn 的网站或中邮速递易快递员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充值费用,您使用本服务时理解并同意,可能由于支付宝、微信、网银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服务无法提供或者充值费用延迟到账,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符合本公司规定或产品规则的情况下,您充值的费用将成为您中邮速递易账户中的使用费用,本公司将根据您所选择的服务内容从其中扣除服务费。使用充值服务是基于您对充值业务有了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真实身份及确切的中邮速递易账户名等),一旦您选用充值服务进行充值,您应当自行承担因您指示错误(失误)而导致的风险。
- (二)转账服务:是指您与您的交易相对方使用本服务时,在付款方向本公司指示收款方中邮速递易账户和转账金额后,将付款方中邮速递易账户内指定金额的款项划转至收款方中邮速递易账户的一种资金转移服务。本公司提示您注意:该项服务适用于您与收(付)款方彼此都有充分了解的转账行为。在您使用转账服务指示转出资金时,您所转出的款项将进入您向本公司指示的收款方的账户。在您获得中邮速递易账户后,您的中邮速递易账户即具备接受(收)来自转账服务的转账款项的功能。基于此项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在使用转账服务时,您理解并接受:使用转账服务是基于您对转账对方的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真实身份及确切的中邮速递易账户名等),一旦您选用转账服务进行转账,您应当自行承担因您指示错误(失误)而导致的风险。本公司依照您指示的收款方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完成转账后,即完成了当次服务的所有义务,对于收付款双方之间产生的关于当次转账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纠纷解决途径,您应当自行处理相关的纠纷。
- (三)查询:本公司将对您使用本公司服务的操作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登录中邮速递易账户查询您中邮速递易账户内的交易使用记录。
四、中邮速递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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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注册相关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相关产品另有规则外,您须在域名为http://kd.sudiyi.cn 的网站或中邮速递易快递员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内注册并取得本公司提供给您的中邮速递易账户,并且按照本公司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完成激活后方可使用本服务。您同意:
- 按照中邮速递易要求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您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若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本公司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时,如您不能及时配合提供,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
- 您应及时更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作为中邮速递易账户登录的手机号码)。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应由您自行承担,该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账户及账户内资金被别人盗用,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
- 为更好的享受中邮速递易提供的服务,本人知晓并同意芝麻信用有权基于提供征信服务的需要向合法保存有本人信息的机构采集本人信息(包括由中邮速递易有权将本人在使用其服务过程中提交或产生的信息提供给芝麻信用),用于验证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及提供征信服务使用。本人授权芝麻信用,可根据中邮速递易的查询指令,向其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判断结果及本人的信用信息,用以交易决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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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账户安全
您将对使用该账户及密码、校验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您同意:
- 本公司通过您的中邮速递易登录名和密码识别您的指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中邮速递易登录名和密码及身份信息,对于因密码泄露、身份信息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您的中邮速递易登录名及密码以及身份信息,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中邮速递易登录名及密码。本公司亦可能通过本服务应用您使用的登陆方式与中邮速递易投递卡识别您的指示,您应当妥善保管处于您或应当处于您掌控下的中邮速递易账户与中邮速递易投递卡,对于这些遗失所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 您同意,(a)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中邮速递易登录名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或发生中邮速递易投递卡遗失或其他可能危及到中邮速递易账户资金安全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向本公司申请暂停相关服务。(b)确保您在持续登录中邮速递易网站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本公司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约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损毁及其他不利后果负责。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您确认,您应自行对您的中邮速递易账户负责,只有您本人方可使用该账户。该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但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您应将该账户内的可用款项全部转账到其他账户,并按本公司规定流程向本公司申请注销该账户。
- 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 本公司有权了解您使用本公司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使用背景及目的,您应如实提供本公司所需的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如果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虚假信息的,本公司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五、中邮速递易使用规则
为有效保障您与收件人使用本服务时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 (一)禁止在中邮速递易终端快件箱投递国家邮政及快递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寄存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
- 武器弹药、警戒器具、仿真武器、管制刀具、弓弩等
- 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 警戒器具:包括手铐、脚镣、警棍、电警棍等;
- 仿真武器:仿真手枪式电击器和仿真手枪式催泪器等;射击运动手枪、猎枪(自制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包括金属弹丸气枪)、火药枪、催泪枪、国家明文规定不准流通的玩具手枪和具有杀伤力的各种枪支;
- 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动装置的强簧刀、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在民族自治区范围内互寄,不准邮寄至民族自治区以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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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易爆炸性物品
主要指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具体包括:
- 点火器材类:如导火索、导火绳、引火线等;
- 起爆器材类:如爆管、雷管等;
- 炸药和爆炸性药品:如茶褐炸药、苦味酸、特屈儿、雷汞、硝化甘油等;
- 其他爆炸品:如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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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易燃烧性物品
主要指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生发水、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具体包括:
- 自燃物品:如甲基铝、黄磷、油纸、油布等;
- 遇水燃烧物品:如碳化钙、金属锂、磷化钙、锌粉、保险粉等;
- 易燃液体物品:如酒精、甲醇、甲苯、汽油、乳香油、松节油、碘酒等;
- 易燃固体物品:如红磷、H发泡剂、生松香、硫磺、樟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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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易腐蚀性物品
主要指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具体包括:
- 酸性腐蚀品:如硫酸;
- 碱性腐蚀品:如火碱、烧碱等;
- 其他腐蚀品:如漂白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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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
主要指铀、钴、镭、钚等,如夜光粉(但对涂有夜光粉的钟、表、仪器等不属禁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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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烈性毒药
主要指铊、氰化物、砒霜、农业上的杀虫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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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物品
主要指水银、生漆、DD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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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麻醉药物
主要指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高根)、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 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主要指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以及不能出具“交寄化工产品安全保证书”的可疑化工产品及不明粉状物品。
- 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反动、淫秽、有伤风化的出版物、印刷品报刊书籍、音像制品、宣传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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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主要指未经硝制的尸骨(包括骨灰)、骨骼、肢体、兽骨、兽皮及动物器官及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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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腐烂的物品
主要指鲜肉、鲜鱼、鲜蛋、鲜水果、鲜疏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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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活的动物
各种活的动物(但蜜蜂、水蛭、蚕、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机构封装严密并出具证明交寄的寄生虫以及作为药品用以杀灭害虫的虫类,不在此限);
- 各种货币
- 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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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禁寄物品
- 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伪造货币、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 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 不适合邮递条件的怕震易损物品:精密仪表、计量电表、显像管、电视机、计算机、灯炮、灯管、热水瓶等;
-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和污染或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 武器弹药、警戒器具、仿真武器、管制刀具、弓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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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邮速递易终端快件箱使用事项:
- 您同意,基于交付环节和交付安全的需要,中邮速递易终端快件箱,一个箱门只能存放一个有清晰、完整的相关物流信息、收件人信息的物品。
- 您同意,所投放在中邮速递易终端快件箱的物品,无论该物品外观是否破损,快件中物品是否是寄件人托运的物品、是否损坏等相关全部责任由您承担。
- 您理解并且同意,如果在中邮速递易终端快件箱所投入的物品,因为客观原因造成丢失,您应在自投递时起15日内向本公司提交物品书面信息并提供全部的证明文件,由我公司在15日内核实、处理、并且回复您。超出前述期限的,视为您放弃向本公司提出权利主张或索赔请求的全部权利,且本公司不再受理,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 您理解并且同意,我公司与第三方短信平台合作采取即时短信方式通知收件人,您应该及时通过域名为http://kd.sudiyi.cn的网站或中邮速递易快递员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查看快件状态,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短信延迟、丢失或其他情况,导致收件人无法及时收取,由此所带来的投诉、损失,我公司不承担延误赔偿等责任。
- 您同意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人身安全不受危险威胁,对于您投进中邮速递易终端快件箱的物品,您可采取投件前验视等安全措施,确保不为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责任由您承担,我公司保留向您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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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您在使用中邮速递易服务过程中:
本协议内容、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使用操作的提示或本公司发送到该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内容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单方修改服务的相关规则,相关服务规则的修改将通过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向您通知,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为准,您同意并遵照服务规则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前提。在使用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本网站查看和进行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使用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 (四)本公司不对您所使用中邮速递易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鉴定、证明的服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您与交付对方发生交易纠纷,您授权由本公司根据本协议及本网站上载明的各项规则进行处理。您为解决纠纷而支出的通讯费、文件复印费、鉴定费等均由您自行承担。
- (五)本公司会将您委托本公司代收或代付的款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不作任何其他非您指示的用途。
- (六)您不得将本服务用于非本公司许可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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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易风险
- 在使用本服务时,若您或您的交易对方未遵从本协议或网站说明、交易、支付页面中之操作提示、规则,则本公司有权拒绝为您与交易对方提供相关服务,且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而款项已先行划付至您或他人的中邮速递易账户名下,您同意本公司有权直接自相关账户中扣回相应款项及(或)禁止您要求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此款项若已经被使用,您同意本公司有向您事后索回之权利,因您的原因导致本公司事后追索的,您应当承担本公司合理的追索费用。
- 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支付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
- (八)服务费用
- 在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终端依照向您所选择服务标准收取服务费用。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具体服务费用以您使用本服务时中邮速递易终端上所列之收费公告方式为准,或您与本公司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
- 除非另有说明或约定,您同意本公司有权自您委托本公司代管、代收或代付的款项。
- (九)您认可中邮速递易账户的使用记录、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中邮速递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如您对该等数据存有异议的,应自您账户数据发生变动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公司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供本公司核实,否则视为您认可该数据。
六、隐私权保护
本公司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关于您的身份资料和其他特定资料依本协议第九条所载明的《隐私权规则》受到保护与规范,详情请参阅《隐私权规则》。
七、系统中断或故障
本公司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 (一)本公司在本网站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 (二)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 (三)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 (四)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八、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 (一)本公司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承担范围负责。
- (二)您明确因交易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应由您与交易对方承担。
- (三)收件人用户信息是由用户本人自行提供的,本公司无法保证该信息之准确、及时和完整,您应对您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 (四)本服务之合作单位,所提供之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
- (五)您自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员或经由本服务取得之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形式,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本服务之保证。
- (六)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使用数据 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本协议规定的排他性救济没有达到其基本目的,也应排除本公司对上述损失的责任。
- (七)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事宜而导致本公司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侵权责任(若有)等导致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费用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 (八)您充分知晓并同意本公司可能同时为您及您的(交易)对手方提供本服务,您同意对本公司可能存在的该等行为予以明确豁免,并不得以此来主张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务时存在 法律上的瑕疵。
- (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本公司另行同意外,您对本公司的委托及向本公司发出的指令均不可撤销。
- (十)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有收派件操作需遵照快递公司标准进行,如因不规范操作发生的投诉类问题,本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九、商标、知识产权、隐私权规则的保护
- (一) 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企业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 (二) 非经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企业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
- (三) 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四) 中邮速递易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您的姓名、住址、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及账号。除非:
- 1. 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
- 2. 只有透露您的个人资料,才能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 3.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 4.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要求。
- 5. 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十、法律适用与管辖
- (一)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与纠纷,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本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 (二) 为便于争议的解决,双方均应妥为保管使用中邮速递易相关的记录(含电子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除有相反证据外,前述记录所载信息应作为双方争议解决的主要依据。